您现在的位置: 工银莫斯科 > 客户服务 > 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一、可以通过你行汇款到中国或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吗?
  1)自然人可将卢布直接汇往中国或其他收取卢布的国家和地区,也可以使用卢布兑换成美元或欧元汇往收取上述币种的国家和地区。每人每月最多可汇出金额根据俄国法律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
  2)法人机构在通过外汇监管审查后可将卢布、人民币、美元、欧元、港币或新加坡币汇往中国和世界任何国家或地区。

  二、请问工银莫斯科可以为法人企业开立人民币账户并办理结算业务吗?
  答:可以,不仅可以开立人民币账户,还可开立卢布、美元、欧云、港币及新加坡币账户,办理相应币种的各类存款、贷款、汇款及兑换等业务。

  三、向工银莫斯科申请贷款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哪些?
  1、客户信息
  1.1 贷款申请书,客户信息表;
  1.2 税务局提供的法人客户国家注册证明(该证明有效期14天);
  1.3 证明书(附件三);
  1.4 法人客户的公证章程与国家注册证;
  1.5 经办人的相关授权书或股东决议书或其他类型的证明书;
  1.6 如果法人在我行贷款总额超过法人客户资产总的25%以上,法人客户需要提供公司股东决议(原件);
  1.7 总经理与总会计与其他经办人护照复印件。

  2、技术经济文件
  2.1 本年与贷款期内资金运转预测表;
  2.2 法人客户签署的贸易合同,含签字与印章。(如果有);
  2.3 开立银行保函 -法人客户签署的合同或信息单,含签字与印章。

  3.财务报表
  3.1 根据俄罗斯联邦财政部“关于企业会计报表” 2003.07.22№ 67指令制订的会计年报;
  3.2 资产负债表一号报表, 近5次上报的报表,含税务局登记或邮政通知或电子通知书(复印件必须由企业见证);
  3.3 损益表二号报表, 近5次上报的报表,含税务局登记或邮政通知或电子通知书(复印件必须由企业见证);
  3.4 报表内科目备注:
  ·固定资本
  ·借款人客户欠款
  ·储备
  ·借款人客户贷款
  ·借款与贷款
  ·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
  ·其他超过资产负债表总额5%以上的科目
  ·未来收入
  3.5 最后年度外审报告(如果有);
  3.6 国际会计标准报表(如果有);
  3.7 客户服务银行提供的证明:
  ·近期6个月内的清算账户与外汇账户平均余额
  ·客户服务行提供的无欠款证明
  ·贷款证明(信贷额度,保函),贷款条款信息等。
  ·有/无信贷记录与逾期记录
  3.8 有/无欠款或贷款逾期证明;
  3.9 有/无不动产储备证明;
  3.10 根据俄罗斯联邦税务局制订的N ММ-3-19/206@格式,纳税证明;
  3.11 报税单;
  3.12 开户证明;
  3.13 3-Ф格式报表;
  3.14 近期报表期内可影响到客户的财政状况的重大事项(如资产大幅度变动,大幅度亏损,大额交易)大额交易为公司总资产20%以上的交易;
  3.15 银行需要的其他资料。

  四、如何开立保函?

  在我行开立各类非融资性保函须满足如下条件:
  1.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客户;
  2.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执行基础交易合同的主体资格和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3.具备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基础交易合同条款完备,责任明确;
  4.无不良信用记录;
  5.在我行评定信用等级,且在我行有可用的授信额度(全额保证金的情况除外);

  在我行开立各类非融资性保函须提供如下资料:
  1.基础交易合同或投标协议(如需)
  2.开立保函申请书(银行提供范本),申请书中需注明:金额、期限和其他细节
  3.财务分析所需要的材料
  PS. 为提前分析需要提供财务报告,需要提供最近5个季度的以及最近3年的年度报告(如:01.01.XXXX)
  清单上所列的其他资料,客户需要在根据信贷委员会会议结论以及将来的季度监测后所确定的具体分析来提供。
  4.缴纳保证金情况下,须提交与我行签署的保证金协议(银行提供范本)
  5.银行可能会要求的其他材料。